晨兴圣言:2018:2018.02.春季长老负责弟兄训练:第五周:周六

第五周 周六

纲目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c. 当我们在光中时,我们就在对错的范围之外——7节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. 如果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,我们就会结出以弗所五章九节所描述的果子:引用经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I. 光的果子,性质上必须是善的,手续上必须是义的,彰显上必须是真实的,使神得以彰显,成为我们日常行事为人的实际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II. 在善、义和真实中之光的果子,与三一神有关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A. 父神就是善,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质;因此,在九节的善,指着父神——太十九17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B. 义,指着子神,因为基督照着神义的手续,成就神的定旨——罗五17~18、21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C. 真实,就是光之果子的彰显,指着灵神,因为祂是实际的灵——约十四17,十六13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D. 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,证据乃是看有没有结出这种果子。

 

  • 晨兴喂养

约壹一7 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在光中,就彼此有交通, 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
弗五8~9 你们从前是黑暗,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,行事为 人就要像光的儿女,(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、义和真实)。

要明白爱与恩典之间的差异并不难,但要了解光与实际的分别却不容易。我以婚姻生活的亲身经历为例来说明,也许会有帮助。我的妻子与我结婚多年了。在这段时间里,我想不起我曾以我所认为对的方式对待她。相反的,靠着主的加力,我一直在光中对待她。当我们在光中时,我们就在对错的范围之外。我们不需要分辨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错的,什么是该作的,什么是不该作的。我们若在光中,我们的生活为人就自然而然照着一种方式。然而,当我们在黑暗中,我们就需要辨别、猜想并摸索出作事的方法。但是当我们在光中时,我们就不需要摸索、猜想或辨别(以弗所书生命读经,六一六页)。

  • 信息选读

保罗在吩咐我们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之后,在以弗所五章九节插进一句括弧的话,论到光的果子:“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、义和真实。”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质;义是产生光之果子的途径或手续;真实就是实际,乃是光之果子真实的彰显(神自己)。光的果子,性质上必须是善的,手续上必须是义的,彰显上必须是真实的,使神得以彰显,成为我们日常行事为人的实际。

保罗在说到光的果子时,只提到三件事物:善、义和真实,这是很有意义的。他不是说到圣别、恩慈、谦卑。他只提三件事物的原因,是因为在善、义和真实中之光的果子,与三一神有关。善,指光之果子的性质。主耶稣曾指出,只有一位是善的,就是神自己(太十九17)。因此,这里的善是指父神。父神就是善,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质。

请注意,保罗在〔以弗所五章〕这里不是说到光的工作,或是光的行为,乃是说到光的果子。果子是生命同其性质的事,光之果子的性质就是父神。

我们曾指出,义指光之果子的途径或手续。义是产生光之果子的手续。在神格中,子基督是我们的义。祂来到地上,照着神的手续(这手续总是义的),产生一些东西。义是神的途径,神的手续。基督照着神义的手续,成就神的定旨(罗五17~18、21)。所以,光之果子的第二面是指子神。

真实是光之果子的彰显。这果子必须是真实的,也就是说,必须是神的彰显,就是隐藏之光的照耀。无疑的,这真实是指实际的灵,就是三一神的第三者。所以,父是善,子是义,那灵是真理、实际,这三者都与光的果子有关。

以弗所五章九节是行事为人像光之儿女的定义。如果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,我们就会结出九节所描述的果子。我们借着行事为人像光之儿女所结的果子,必定是在善、义和真实里。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,证据乃是看有没有结出这种果子(以弗所书生命读经,五一六至五一七页)。

参读:以弗所书生命读经,第五十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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